一、保湿润肤类产品的定义及功效
保湿润肤类产品是具有缓解皮肤干燥状态、修护皮肤屏障及其他特定功效的一类护肤品[3] ,包括保湿剂和润肤剂,两者在成分和功效上相互重叠。保湿剂通常指可在角质层产生水合作用的成分,其功效主要是保持水分[4] 。润肤剂基本功效更为广泛,包括:①修护皮肤屏障;②保持皮肤表面的完整性以及光滑、润泽的外观;③降低经表皮水分丢失(transepidermal water loss,TEWL);④修护表皮脂质屏障,从而更有效地吸收、保有水分。与保湿剂相比,润肤剂在临床中的应用更广泛[5] 。
保湿润肤类产品的特定功效[4] :①促进药物的透皮吸收:保湿润肤类产品可作为活性成分的载体,通过提高角质层水合程度,增加活性成分及药物的透皮吸收[6⁃7] ;②减少局部及系统用药引起的不良反应:如维A酸、过氧化苯甲酰、新型靶向药物等会导致皮肤干燥、脱屑,联合使用保湿剂可改善皮肤屏障,降低外用药导致的刺痛感、灼烧感、瘙痒等,缓解皮肤干燥和脱屑[8⁃9] ;还可缓解和改善外用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10] ;③减少药物的用量和疗程:保湿润肤类产品可辅助治疗AD,改善AD的严重程度,缩短皮损发作时间,减少糖皮质激素等药物的用量和疗程,延长复发时间[11⁃12] ;④其他功效:止痒、抗炎和促进伤口愈合等[4] 。
二、保湿润肤类产品的功效性成分及功效评价
保湿润肤类产品含有不同类型的功效性成分(表 1),润肤剂(emollients)、封包剂(occlusives)和吸湿剂(humectants)为 3 种基础成分,同时含有乳化剂、防腐剂、螯合剂、抗氧化剂和香料等辅助成分[13] 。润肤剂充填角质形成细胞间隙使皮肤光滑,包括神经酰胺、胆固醇等。封包剂通常是不溶性的脂类物质,涂抹后在皮肤表面形成疏水膜,延缓TEWL,包括凡士林、胆固醇、硬脂酸、羊毛脂、霍霍巴油、乳木果油、角鲨烷、大豆油、太阳花籽油等,构建“封闭层”以减少水分丢失[6] 。吸湿剂囊括了表皮中天然保湿因子、蛋白质、多糖等大分子以及若干小分子物质,包括甘油、尿素、乳酸、明胶和透明质酸等,能驱动表皮深层和真皮的水分进入角质层,维持角质层水分[4] ,或通过与不同分子量的透明质酸组合,导入皮肤不同层次,阻止水分丢失[14] 。
保湿润肤类产品还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升其功效:①促进水分的主动运输:甘油葡糖苷类活性物质可提升水分通过水通道蛋白转运的速率,增强皮肤保湿能力[15] ;②稳定角质层结构:加入维生素E可促进神经酰胺和脂质合成,促进角质层排列结构的稳定[16] ;甘油葡糖苷可促进内披蛋白、兜甲蛋白、聚丝蛋白等合成[15] ;透明质酸与角质形成细胞的CD44受体结合促进细胞分化,与胶原蛋白、弹性纤维相互缔合形成弹性网络,协助细胞向表皮迁移[17];近 年 来 一 些 新 的 功 效 成 分 如 依 克 多 因(ectoine),可与水分子结合形成水分子团,围绕在细胞膜周边以协助稳定,保护膜蛋白不受外来刺激以及渗透压的影响,同时增加细胞膜的流动性以减少细胞损伤,保证皮肤内的酶及受体维持生理活性[18] ;③降低角质层含水量梯度:在皮肤表面涂抹吸湿物质如甘油、丁二醇、海藻糖等,可提升皮肤表面的含水量,降低不同层次间含水量梯度,减缓水分挥发。一些大分子成分如交联透明质酸,可在皮肤表面形成网状结构,维持较久的高含水量[19] 。
测定角质层含水量、TEWL、红斑指数、脂质含量、pH值等,可评价保湿润肤类产品的功效。
三、保湿润肤类产品的使用范畴
无论是健康皮肤,还是各种病理性皮肤,使用保湿润肤类产品已成为皮肤基础护理或疾病辅助治疗的重要手段[4] 。
(一)健康皮肤:各种外界因素如气候变化、紫外线照射、环境污染等都可破坏皮肤屏障,但通常皮肤可及时自我修护。如果不能有效避免外界因素的影响,或年龄增长导致皮肤调节能力下降,不能及时有效修护皮肤屏障,就需要使用保湿润肤类产品修复或维护皮肤屏障的完整性[20⁃21] 。短期使用可增加皮肤含水量,降低 TEWL,增加真皮到表皮的水通量;长期使用可减少细纹,让皮肤柔软光泽[6] 。保湿润肤类产品是健康人群日常基础性护肤品。
(二)敏感性皮肤:敏感性皮肤指皮肤出现的一种高反应状态,可表现灼热、刺痛、瘙痒及紧绷感等,伴或不伴红斑、毛细血管扩张及脱屑等体征[22] 。合适的保湿润肤类产品成为修护敏感性皮肤的首选[23] ,宜选用经试验和临床验证安全性好的功效性护肤品,要遵循温和清洁、强化保湿和严格防晒的原则[24] 。这类功效性护肤品的成分包括神经酰胺、角鲨烯、透明质酸、青刺果油、海藻糖等,可保湿、修护皮肤屏障;马齿苋多糖、甘草皂苷、甘草黄酮、α红没药醇等可抑制炎症、舒缓皮肤;反式⁃4⁃叔丁基环己醇可减轻红斑和刺痛症状;洋甘菊中的黄酮类、茶多酚等可降低血管活性[25] 。
(三)干燥性皮肤:各种因素可导致皮肤干燥,常见外源性的物理因素如冷、热、机械磨损等,化学因素如过多暴露于洗涤剂、过分清洗等,医源性因素如应用肿瘤靶向药物、维A酸及紫外线治疗等。内源性因素有皮肤老化、干燥综合征、鱼鳞病或继发于其他疾病如炎症性皮肤病(银屑病、AD等)、系统性疾病(糖尿病、肝肾疾病等)[26] 。对干燥性皮肤及时合理使用保湿润肤类产品可有效缓解干燥症状,避免进展为瘙痒性、炎症性皮肤病[26⁃27] 。
(四)常见皮肤病:修护皮肤屏障是皮肤病防治中的重要环节,甚至成为许多疾病的基础治疗手段。
1. AD:皮肤屏障功能障碍是AD发病的重要基础,也是影响疾病发展的重要因素。使用保湿润肤类产品是AD的基础治疗,通过补充生理性或仿生类脂质成分可帮助皮肤恢复完整的物理和化学屏障,及时修护因环境因素造成的损伤,提高皮肤自身免疫屏障,维护皮肤微生态的稳定[28] ,可提高外用处方药物的疗效,预防疾病复发[29] 。需注意尽量减少使用含乳化剂、促渗剂、防腐剂、香料的产品,尽可能选择成分简单、含有透明质酸和神经酰胺的产品,在修护皮肤屏障的同时减少过敏[30] 。中外AD 诊疗指南中均推荐保湿润肤类产品为基础治疗,并推荐全程使用[31⁃32] 。建议患者根据皮肤类型选用合适的保湿润肤剂,沐浴后应立即使用,并保证足量和长期使用。冬季可选用富含脂类的润肤剂[28] 。
2.痤疮:痤疮患者存在皮肤屏障功能障碍,特别是在接受治疗期间[33] 。口服异维A酸和外用维A酸、过氧苯甲酰等药物会导致皮肤出现干燥、脱屑、刺痛、瘙痒甚至药物相关性接触性皮炎,有些患者甚至被迫终止治疗。在痤疮相关后遗症处理中,采用物理光电治疗或化学剥脱术等处理炎症后红斑或色素沉着都可引发皮肤屏障损伤。应用合适的保湿润肤类产品是重要的辅助治疗手段[34] 。建议选择舒缓敏感、控油、保湿产品修护皮肤屏障,增加对药物治疗的耐受性,减轻皮肤炎症,同时要避免药物性或化妆品性痤疮的发生[35] 。
3.玫瑰痤疮:玫瑰痤疮是面中部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疾病,维持皮肤屏障完整性是治疗及预防复发的重要措施之一[36] 。保湿润肤类产品在玫瑰痤疮的治疗过程中占重要地位[37] 。含神经酰胺、透明质酸且对皮肤屏障具有修复作用的功效性护肤品,可缓解干燥、刺痛、灼热、阵发性潮红等临床表现[38] 。
4.银屑病:银屑病是以鳞屑性红斑为主要特征的炎症性皮肤病,存在皮肤屏障功能障碍,常伴有皮肤干燥,特别是在接受维A酸类药物和紫外线治疗后。治疗中合理使用保湿润肤类产品对皮肤再水合具有重要作用,可以缓解因皮肤干燥引发的瘙痒、紧绷等,还可软化并去除鳞屑。保湿润肤类产品在疾病活动期使用可提升外用糖皮质激素的疗效,预防糖皮质激素长期外用对皮肤的不良反应[39] 。红皮病型和脓疱型银屑病患者使用保湿润肤类产品可有效舒缓皮肤敏感状态,改善皮肤屏障。
5.接触性皮炎:皮肤屏障功能障碍患者容易发生接触性皮炎,进而加重屏障功能障碍。保湿润肤类产品能形成封闭层,减少有害化学物质的渗透,富含脂质(非极性)的产品可减少水溶性物质的渗透,而富含水分的霜剂(极性)可减少亲脂性物质的渗透[40] 。因此,使用保湿润肤剂是接触性皮炎重要的预防措施[41] 。但要注意某些功能性护肤品所含的特定成分会引发接触性皮炎,应注意筛查和规避相关过敏成分[42] 。应选用质地温和、封闭性强且不含刺激性成分和致敏成分的保湿润肤类产品,并禁用于渗出性皮损。
6.乏脂性湿疹:常见的瘙痒性皮炎,通常由干燥性皮肤发展而来,患者往往存在表皮脂质流失,导致TEWL显著升高。当表皮含水量逐渐下降(因过度清洁、气候因素、药物影响等),皮肤表面可出现裂纹、裂隙并诱发炎症反应[43] 。因此,使用保湿润肤类产品是该病治疗的基础措施,推荐选用油脂含量较高、封闭性能较好的保湿润肤类产品。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含水量较高但含脂量较低的乳液可能会加重皮肤的干燥程度[44] 。
7.寻常型鱼鳞病:通常是由编码聚丝蛋白的基因突变引起的遗传性皮肤病。聚丝蛋白是角质细胞(corneocyte)胞膜的重要组成成分以及组氨酸、尿氨酸等天然保湿因子的前体,该蛋白功能异常往往导致皮肤屏障受损。因此,建议选用含有天然保湿因子、神经酰胺、10%尿素的保湿霜作为首要护理措施,兼顾封包性、水合性以及补充保湿因子[45] 。
8.其他皮肤病:①色素性皮肤病,如黄褐斑、炎症后色素沉着等;②系统性疾病引起的瘙痒,如糖尿病、甲状腺疾病、尿毒症、肝病、恶性肿瘤等;③角化性疾病,如毛囊角化病、掌跖角化病等;④其他炎症性皮肤病,如红皮病、扁平苔藓等;⑤特定人群的慢性瘙痒,如老年瘙痒症、妊娠瘙痒症等;⑥药源性疾病,如药源性瘙痒、药疹等[46] 。
四、保湿润肤类产品的选择
各种类型的皮肤和各个年龄段人群都需要使用保湿润肤类产品。临床医师应熟悉不同保湿润肤类产品的成分、功效,结合不同的皮肤状态、患者的经济承受力和偏好等,合理推荐保湿润肤类产品并指导使用。
(一)不同皮肤类型:清洁皮肤后使用保湿润肤类产品为皮肤补充脂质、保湿因子等成分,有利于维持正常屏障功能[6] 。不同类型的皮肤选择的剂型及成分有差别。油性皮肤建议选择无油配方、质地清爽的水、乳液、凝胶或啫喱,成分上可多选亲水性的保湿剂,如甘油、尿素等,尽量少选择凡士林或矿物油,减少使用后的油腻感。干性皮肤则建议选择含有封包效果好的凡士林、植物/动物/矿物油等油脂成分的霜剂。
(二)不同年龄及特殊人群:新生儿皮肤表面pH值偏高,对化学物质和病原体的抵抗力相对较低,需选择成分简单、温和的保湿润肤类产品[47] 。对于婴幼儿,由于皮肤屏障功能还没有完善,容易出现皮肤干燥[48] ,建议使用油脂含量高并添加皮肤屏障所必需成分(如神经酰胺、胆固醇、游离脂肪酸等)的保湿润肤类产品,以帮助建立和维护完整的屏障[6] 。针对6 ~ 14岁儿童,可选用添加皮肤屏障所必需的成分、配方精简温和、且未添加防腐剂、香料、着色剂的保湿产品。对于中青年人,皮脂腺分泌旺盛,类型接近油性皮肤,建议选择无油配方或清爽的水乳质地的保湿润肤类产品。老年人皮肤干燥,建议使用油脂含量高的霜剂以减少瘙痒。对于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可选用成分相对简单的产品,避免维A酸类、水杨酸类成分。妊娠期妇女受内分泌及免疫系统改变的影响,皮肤可发生生理性或病理性改变,润肤类产品通常起重要的作用[49] 。
(三)不同季节:春夏季,相对湿度、紫外线强度较高,皮脂腺分泌速率随气温升高而增加,角质层中水分、油脂含量相对较多,可选用质地轻薄(水、凝胶、乳液等类型)的保湿润肤类产品,并注意适当防晒;秋冬季,相对湿度降低,室内取暖会加剧表皮的干燥程度,严重时诱发湿疹,可选用封包效果较好(如含有矿物油、高级脂肪酸、动物源性甘油三酯等)的保湿类产品,最大程度降低TEWL[50]。
五、保湿润肤类产品的使用方法
(一)足量使用:保湿润肤类产品的用量尚无统一标准,针对患有特应性皮炎等干燥性皮肤相关疾病的人群,一般遵循以下原则:①按年龄计量,即婴幼儿 100 g/周,儿童 150 ~ 250 g/周,成人 250 ~500 g/周;②成人按部位计量,面部15 ~ 30 g/周,双手 25 ~ 50 g/周,头皮 50 ~ 100 g/周(适用于无毛头皮),双臂或双腿 100 ~ 200 g/周,腹股沟和生殖器15 ~ 25 g/周,躯干 200 ~ 400 g/周;③按指尖单位(fingertip unit,FTU)计每日使用量,每 1 FTU 涂抹2 个成人手掌大小面积皮肤,面颈部2.5 FTU,躯干前后各7 FTU,单臂3 FTU,单手1 FTU,单腿6 FTU,单足2 FTU。每天剂量分1 ~ 2次使用,并根据皮肤生理或病理状态、季节、气候等适当增减[51⁃52] 。
(二)使用频率:通常软膏剂型产品涂抹8 h后体表残余量大约50%,而乳剂散发更快,因此推荐涂抹保湿润肤类产品每天至少1 ~ 2次,且在浴后立即使用。2岁以下儿童由于表皮较薄,水分容易丢失,使用频率可适当增加[26,51,53] 。
(三)与外用药物联合使用顺序:外用药物和保湿润肤类产品是AD、银屑病等疾病常规的一线治疗。药代动力学研究提示,联合应用保湿剂可以促进药物中有效成分的透皮吸收,且两者先后顺序基本不影响药物有效成分的总吸收量。推荐先用保湿润肤类产品(可使初期药物吸收速率增快),30 ~60 min后再外用糖皮质激素制剂或1%吡美莫司乳膏,而他克莫司和克立硼罗由于剂型较为油腻,推荐2 h后使用[54] 。
六、安全性
保湿润肤类产品即使长期大面积使用也极少引起健康问题[55] 。尽管如此,产品上市前仍须完成必要的安全性评估,以防危害健康[56] 。保湿润肤类产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皮肤刺激,尤其在较为敏感的皮肤部位(如面颊、眼睑、四肢屈侧/褶皱部位等)[55] ,其他还包括刺激性/变应性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化妆品痤疮、接触性荨麻疹、诱发或加重局部感染(如褶皱部位)等[47] ,通常与产品中的相关成分有关(表2)[57] 。
为减少不良反应,产品配方应简单温和,少用或者不用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等添加剂[58] 。对有化妆品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人群,可选择化妆品系列抗原做斑贴试验,以明确致敏成分,在使用前须查阅产品配方,规避相关成分,避免化妆品接触性皮炎的发生[59] 。对于婴幼儿(尤其患有板层状鱼鳞病、烧伤等疾病时),需要避免使用含有丙二醇、水杨酸以及高浓度尿素的保湿润肤类产品,以免导致相关成分经表皮吸收后引起的系统毒性反应[4,55] 。
应用保湿润肤类产品是维持和修护皮肤屏障、保证皮肤健康的重要措施。本共识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就保湿润肤类产品的功效、成分选择、应用指征、使用方法、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进行深入讨论,希望能规范该类产品的使用。高等级研究证据的缺乏给本共识的制订带来很大挑战。希望未来能开展更高水平的研究工作,为修订本共识提供更多的证据。
本共识制订专家组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范宇焜(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整形美容中心)、高兴华(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耿松梅(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皮肤科)、顾恒(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郝飞(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整形美容中心)、蒋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皮肤科)、刘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皮肤科)、吴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皮肤科)、项蕾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皮肤科)、杨斌(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袁超(同济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邹颖(同济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执笔者 郝飞、吴艳、袁超、邹颖、刘喆、范宇焜
利益冲突 所有作者均声明无利益冲突




本文转载于中华皮肤科杂志2023年8月第56卷第8期,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只作于阅读分享,非商业用途,如若侵权,请告知删除。